中国如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这场新闻发布会说清楚了!
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
2018年4月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并于当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白皮书有关情况。原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陈宗荣、原国家宗教事务局新闻发言人肖虹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袭艳春出席,并答记者问。
正如发布会主持人所讲,《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是中国自1997年以来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方面发表的第二部白皮书,以大量数据全面客观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国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
首先,原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陈宗荣致发布词,重点从四个方面对20多年来,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进行了介绍。
第一,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扎根于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除了组织性、制度性较强的几大宗教外,还存在大量的民间信仰。除了道教和民间信仰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外,其他都是由国外传入。受“多元通和、和而不同、和合共生”等中国传统文化的长期浸润,中国宗教形成了爱国、理性、人文、包容、中道、劝善导俗的鲜明特质,这与西方文化背景下形成的宗教特点有显著区别。中国历史上从未发生过宗教间的战争,也从未因宗教问题引发规模性的战乱,这与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断因宗教问题引发冲突战乱形成鲜明对照。
第二,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得益于正确的政策法律。
中国的宗教政策法律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具体而言:一是尊重宗教自身规律,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问题,认为宗教是人类社会一种客观、普遍的社会现象,只要信教群众有需要,就应该郑重对待、依法保障,不以主观好恶为标准,不因个人意志而转移。用一个词概括就是“客观”。二是对所有宗教一视同仁,不会偏袒某个宗教,也不会歧视某个宗教。在政策法律上,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享有特殊地位,任何人也不能因为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使其权利和义务受到影响。用一个词概括就是“公平”。三是既保障信仰宗教的自由,也保障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既保障信仰这个教的自由,也保障信仰那个教的自由;既保障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也保障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在多数群众不信教的地方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信教群众的权利,在多数群众信教的地方注重尊重和保护少数不信教群众的权利。用一个词概括就是“平衡”。四是主张以“导”的理念和态度对待宗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管控调疏、综合施策。在注意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注意防范宗教的消极因素。用一个词概括就是“全面”。
第三,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发展于丰富生动的宗教工作实践。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将宗教问题始终作为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将宗教工作作为全局性的工作,制定专门的政策和法规、设立专业的机构和队伍,谨慎处理宗教问题、依法规范宗教事务、切实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同时,针对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和宗教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偕进,及时总结宗教工作经验教训,不断丰富完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和政策,以增强宗教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宗教工作提上了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改革优化宗教工作体制,开创了宗教工作新局面,营造了既有秩序又有自由、既有稳定又有活力的良好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宗教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如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衡量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是能否将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正确认识和把握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有重点地做好各宗教工作,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等,这些都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更好地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根本遵循。
第四,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收效于宗教界的自省自立自强。
随着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中国宗教界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政治意识显著增强,宗教组织的自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程度不断加深,不同宗教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开创了“五教同光 共致和谐”新境界。一是从整体上看,中国宗教处在由追求量的增长转向注重质的提升的阶段,聚焦坚持中国化方向,着力加强思想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人才建设。二是积极服务社会,热心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在扶危济困、利益人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赢得了社会的好评。三是勇于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同宗教极端主义划清界限,坚决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四是广泛开展国际交往,积极参加不同信仰、不同文明交流,促进民心相通、文化相融、文明互鉴,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和智慧。
总之,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真诚的,是立足国情的,是行之有效的。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我们有着自己的中国经验。
发布会上,围绕白皮书所涉及的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陈宗荣、肖虹回答了境内外记者的提问,新语君节选部分答问内容如下。
央视记者:请问为什么要发布这份白皮书,主要有什么考虑?谢谢。
陈宗荣:我们第一个白皮书是1997年10月发布的,从1997年到现在已经20多年过去了,1997年的白皮书当时是以大量的事实全面介绍了中国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一些真实的状况,向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些很翔实的数据和情况,为国际社会了解中国宗教和宗教政策提供了权威的信息。
这20多年中国发展变化非常快,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很大,中国宗教状况也变化很大,五大宗教的面貌出现了很大的变化。我前面也说了,五大宗教处在由追求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的转变的过程中。因此,我们觉得有必要再发一个白皮书,把中国宗教20多年来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在近些年来,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方面,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方面,还有五大教自身建设发展方面一些新的重大的变化向国际社会做一个介绍,也阐述我们的一些观点,发表这个白皮书也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在国际人权领域中国政府是主张对话而反对对抗的真诚愿望。
路透社记者:我的问题是与梵蒂冈签订协约的问题,近期是否会达成有关主教任命方式的协议并进行发布,如果不是,那么目前最大的障碍是什么?谢谢。
肖虹:可能您也知道,中梵关系一直在保持接触,我们也就一些问题进行了积极深入的探讨,中方一直都是抱着诚恳的态度去改善中梵关系,也一直为此做出努力。我们也愿意和梵蒂冈同向而行,共同推进建设性的对话,共同为改善双方的关系不断地去努力。
人民日报记者:我的问题是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结束后,对中国的宗教政策有不同的解读声音,说中国的宗教政策收紧了,请问这种说法对吗?中国政府对待宗教的政策是否会有变化?
陈宗荣: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这个会议是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15年之后召开的又一次在宗教工作方面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非常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就宗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会后我们通过不同渠道听到有人反映,中国宗教政策是不是收紧了,是不是要对宗教加强控制了等等,我想借这个机会说明两点:
第一,中国的宗教政策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恢复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以后,中国宗教政策就一直坚持了一些核心的价值观、基本的理念、基本的原则、基本的政策,这个核心价值观、基本的理念就是要实行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所以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实行的就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这么一个基本政策。国家也把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写入了宪法,宪法第36条里有一个明确的表述和规定。这个核心的价值观、基本的理念和基本的政策一直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所以说它的核心是没变的。
第二,中国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也具有发展性和创新性,集中的体现就是在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还有这次会议后我们也修订了《宗教事务条例》。从政策上、法律上对宗教政策和法律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针对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进行了新的完善。对待宗教要坚持“导”的态度,既不能简单的控制宗教,企图使宗教尽快的消亡,也不能简单的放开宗教不管,而是要采取既有保护,又有管理,既有引导,又有服务这样的综合态度。另外提出要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也就是让我们五大教更好的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在这方面努力。另外也提出了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五大教的关系本来已经处在一个和谐的状态,但是受国际国内一些大背景的影响,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样也是在构建五大教的关系方面,还要进一步促进。另外,也特别提出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的水平,在新修订的《宗教事物条例》里增加了很多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内容。比如说《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宗教界提供公共服务,包括要让宗教活动场所能够通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等等,就是要提供公共服务。另外还规定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力,不管是哪个教的教职人员,不管是在家的也好,还是出家的也好,都要跟其他的公民一样享受社会保障,比如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等,还有享受低保等等。
另外,也规定了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可以取得法人资格。因为宗教活动场所以前没有明确取得法人资格,这样他们的合法权益没法得到保护,他们的财产没法登记在宗教活动场所的名下,所以说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犯。另外,明确了要求将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纳入城乡土地总体规划。因为现在中国发展很快,城市建设也很快,条例要求在城市规划时就要把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规划进去,要不然城市建设完成了以后,信教群众如果需要一个活动场所,再去建设的话就跟规划相冲突,建不了,所以说要提前规划进去。因此可以说中国宗教政策是既保持了稳定性和连续性,又根据新的实践要求不断进行充实和完善,在阐述宗教理论政策上,党和政府的态度更鲜明了,观点更加明确了,措施更加有力了,更符合时代的要求,也更符合形势的发展。关于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
中国新闻社记者:白皮书中提到,我国现有信教公民近2亿,较之前1997年白皮书的1亿人数有较大的增长,请问原因是什么?谢谢。
陈宗荣:1997年白皮书公布1亿人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先生在和巴基斯坦、印尼伊斯兰教代表团,在接见外宾的时候提出的。他当时说,中国的宗教徒有几十万,如果加上在家里信教而不到寺庙里去的就更多,他说差不多1亿了。从那个时候一直到1997年发表白皮书的时候,我们都是采用了周恩来总理的说法。所以我想就这个问题说明两点:
第一,这个说法本身就是一个统计加估计,是一个大概的数字,而且当时中国的总人口是6亿多人,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到现在中国的总人口已经增长了一倍还多,到13亿多人,所以人口有大量的增长。由于各种原因,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再加上人口的增长,信教人数增长是很自然的事。
第二,特别是改革开放恢复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以后,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越来越大,各个宗教都有一些增长,很自然的事。所以现在再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那个说法就不符合现实情况的发展。现在白皮书说的近两亿人的数字是我们五大教根据自己的统计有一个数字,再加上学术的研究机构、统计机构、抽样调查,两方面比对得出的数字,这个数字是得到各方面基本认同。近两亿是基本上要经常去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宗教活动的宗教徒的数字。对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
香港大公文汇报记者:佛教借教敛财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负面的影响,请问你们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治理佛教、道教的商业化问题?谢谢。
陈宗荣:佛教和道教商业化问题是中国社会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商业化的倾向越来越严重,具体的表现有这么四个方面:
第一,投资建造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寺庙,通过这个方式来聚敛钱财。第二,将寺庙和宫观作为一个赚钱的工具,把它承包甚至推向资本市场,要打包上市。第三,一些不是佛教的寺庙和道教的宫观举行佛教活动、道教活动,来收取门票、收取布施,乱设功德箱、乱烧香、乱放生等等,通过这个方式来赚钱。第四,一些佛教的僧人和道教的道士受商业化的影响,戒律松驰、追名逐利,通过各种方式追求钱财。
佛道教商业化为全社会所诟病和指责,其实佛教和道教商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