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1处世界文化遗产、2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有48座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着大量不同品类的文物与标本,数量之多、门类之全、跨越时间之长位居全国前列。这些地上的、地下的、物质的、非物质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存,以其厚重、丰富和精彩,在南京新一轮保护与利用中传递出城市的魅力和勃勃生机。
南京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在1982年。两年后,《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立字成篇。按照城市整体风貌、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古迹三个层次,以明代四重城郭、三条历史轴线为框架,重点挖掘和展示出六朝、明朝、民国的历史文化,凸现了保护南京依山、襟江、抱湖、古都、名城的突出特色。
规划不等于落地。如何使保护工作落地?面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南京启动了专项地方立法支持:《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使此后延续数年的明城墙保护有章可依、有据可依;《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规定》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时期的文物古迹;酝酿成熟的 《文物保护单位使用管理办法》也将为文物保护和管理利用提供有力的法规与政策依据。800多处历史文化遗迹遍布城内各个角落,南京120平方公里的老城区堪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中之重,专项编制的《南京老城保护与更新规划》使老城改造、挖掘文化内涵更有方向性。
如今的明城墙外侧已成绿成环,石头城段、狮子山段、武定门段、东水关段、前湖段,一处处与山水相容、与城市的气息相映,成为古城南京显山、露水、见城、透绿的独特风光带